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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7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1)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16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 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方可申报(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5.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6.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后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于3月31日前系统在线提交。所有材料均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3.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学院推荐

 1.申请人系统在线生成《申请书》PDF电子文档,连同科研成果材料扫描件,3月31日前打包发送至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

 申请人须在站期间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自然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至少发表1篇《科技期刊(会议)吉林大学分类》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

 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至少发表1篇《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试行)》认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

 论文要求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项目要求第一承担单位为吉林大学,成果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3月1日。

 2.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以及个人成果材料,排序推荐人选,将申请人的《申请书》PDF版、《第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Excel电子版于4月6日16:00前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中规定的推荐比例,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人选推荐至中国博士后科学科学基金会。

 四、相关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采取专家通讯评议的方式进行评审。请申请人认真填报《申请书》,并寻求合作导师与同行专家对《申请书》撰写的指导,提高申报成功率。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进行分组。因此,申报项目所填报一级学科应与申报材料的内容保持一致,避免申报材料与评审专家所在学科存在差异,影响评审结果。

 3.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博士后申报。


 联 系 人:李老师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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