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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协2023年学风传承行动申报指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6

中国科协连续3年实施学风传承行动,累计组织350个项目、370个学风涵养工作室结合自身特色通过多种方式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收集成果陆续编辑发布至“风启学林”主题社区。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中国科协在2023年继续实施学风传承行动,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和学以致用的实践精神,资助开展“科学家故事研习项目”,建立完善“学风涵养工作室”动态管理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学家故事研习项目

(一)资助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与学风工作相关的事业单位,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项目要求

 申报主体需具有良好学风或近年来学风明显好转,且在2022年未出现学风或科研作风等问题。在此工作基础上,探索结合自身优势及特色开展科学家故事研究挖掘工作,组织学生与科学家面对面交流,用青年视角通过视频、图文等形式传播推广,将经验做法真正用来指导实践,丰富拓展课堂教学方式。原则上每单位只可申报1个资助项目,拟申报多个项目的应由申报单位遴选推荐1个项目参与申报并在申报书盖单位公章确认。项目内容包括案例研究和实践教育活动两大部分,项目申报内容需包含以上两大部分完整要求,不完整的项目申报书视为无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案例研究

 深入整理挖掘身边的科学家故事资源,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从细微处、感人处着眼,包括但不限于院士专家、教授学者、优秀青年教师等,探寻这些人身上所蕴含的科学家精神,挖掘精神背后的学风支撑,讲出这些身边的科学家故事。

 具体任务: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老中青教师或科研团队,发掘整理每位人物(团队)的真实经历,撰写形成系列科学家故事,生动展现中国科学家精神及良好学风作风。要求人物(团队)贴近科研一线,故事主题鲜明,数量不少于12篇,达到中央媒体刊发标准的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2.实践教育活动

(1)口述访谈。科学策划、广泛组织学生开展科学家口述访谈等实践教育活动,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亲身感受科学家背后的精神和故事中蕴含的学风,通过面对面的直观感受亲身体会科学家精神的宏伟魅力,内化为治学研究的动力,鼓励将研习实践活动作为教学任务和学分构成,将学风传承行动打造成“大思政课”的生动实践。

 具体任务:结合学习要求和对象特点,研究形成优秀人物(团队)访谈大纲,组织学生对开展面对面访谈活动,梳理形成访谈整理稿。访谈优秀人物(团队)不少于6个,每人(团队)累计音视频资料不少于60分钟,访谈大纲和访谈整理稿不少于各1份。

 资料标准:口述访谈音频技术指标要求为量化级24bit,采样率48kHz,无噪音,保存为WAV格式;视频技术指标要求为拍摄制式1920×1080/60P,专业拍摄,画面干净,保存为M2TS、MOV、MPG、MXF、AVI等高清格式,其中MXF格式须提供可播放的合成格式,经过二次加工的视频作品需同步提交原始视频素材。

(2)加工推广。注重项目实施的过程传播,在各工作环节考虑记录和传播的需要,将项目全貌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视频、图文、H5、动画、游戏等形式在网上形成广泛传播。加大对青年学生的发掘培养,鼓励支持青年成为优良学风的传播者、传承者、践行者。网上作品需以“学风涵养工作室”名义发布至“风启学林”主题社区。

 具体任务:①访谈视频:对口述访谈成果按要求进行多形式开发传播,互联网作品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②实践教育活动宣传推广:视频、动画类作品时长需不少于10分钟,图文、H5类作品数量需不少于10篇,游戏类作品完整体验时长需不少于10分钟,如在上述类型中混合提交则需满足作品成果总时长(篇数)达到10分钟(1篇视同1分钟计算),且至少1个作品社区内浏览量超过1万次。③选拔培养优秀网络宣传员:注重选拔培养出一批学风优良的优秀网络宣传员队伍,具备良好的创作和传播能力,能够主动参与中国科协下达的网络宣传任务,报送数量不少于10人。

(3)其他特色教育。坚持师生为本,结合学科教学要求,创新学风教育实践形式,自主创设教育场景,在申报书中明确考核标准。

(4)经验总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用详实数据梳理总结学风建设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实施成效等,探索学风建设的新路径,探究学风建设与学科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育的内在联系。总结报告1篇,不少于5000字。如设置专门的学风建设议事机制、协调机制或专兼职机构、人员的,请在总结中说明详细架构及设置过程。如未设置,请在总结中介绍高校师生或院所人员学风作风管理的具体机构、部门并说明管理职责范围和操作流程。

(三)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名称根据项目申报内容自拟,需体现申报单位特点及申报项目特色。

(四)项目编号

 XFCC2023ZZ001

(五)实施时间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六)成果要求

 1.坚持原创,知识产权清晰,中国科协将标注原创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

 2.紧扣项目要求,主题明确,创意新颖,内容真实,故事生动,制作精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导向,传播健康正确的价值观。

 3.不涉及明令禁止的各项内容,不涉及敏感内容及不宜公开的内容。

 4.成果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5.所有成果均需注明“学风传承”LOGO或“学风传承行动支持项目”字样后再进行传播。有片尾字幕的视频成果另需注明“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出品(联合出品)”。

 6.申报主体在申报项目的同时需在系统中同步申报“学风涵养工作室”(已申报过的除外),发布至“风启学林”主题社区的项目成果需以该工作室名义发布,同时在项目周期内至少参与3次“风启学林”主题社区各类工作室活动,并执行工作室管理各项规定。

 7.将本项目内容计入各类学分计算的高校请单独提交典型经验做法,并在项目申报时单独做出标注。

 8.口述访谈之外的电子版成果要求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音频格式为ACC、MP3或WAV;视频、动画格式为MP4或MOV,画面比例为16:9或4:3,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

(七)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定额资助,每单位资助额度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不设下限,最终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八)资助数量

 总资助数量将在2023年财政预算批复的专项经费中结合各单位的额度申报情况按照专家打分由高到低确定,超出预算批复额度的即未获得资助,具体数量以立项评审结果为准。

(九)资助方式

 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给予资助,通过后签订《2023年度学风传承行动资助合同》。

 2.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13款项目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额度的10%。

 3.对立项资助项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纸质版或电子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抬头统一为“中国科协”,项目名称统一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4.立项资助项目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结项验收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和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按申报内容提交成果。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二、学风涵养工作室支持计划

(一)主要任务

 中国科协持续推动学风涵养工作室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鼓励高校院所以各具特色的方式长期参与学风传承行动相关工作。支持高校院所充分发挥青年主体作用,广泛依托学生社团、主题工作室、兴趣小组等,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的学风涵养工作室。

 学风涵养工作室是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的生动载体,也是创新人才培养形式的新举措。工作室将聚焦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支持青年开展各种研究创作传播活动,让青年人真正成为学习主体、传播主体、实践主体,推动形成良好学风建设生态。

 学风涵养工作室原则上按照申报备案的方式进行管理,不限数量,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即纳入“学风涵养工作室”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二)工作室名称

 学风涵养工作室具体名称由申请单位自拟,需体现申报单位特点及申报主体特色。

(三)工作室编号

 XFCC2023ZZ002

(四)权利义务

 1.学风涵养工作室通过“风启学林”主题社区相关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所有工作室在1个自然年内需至少有1篇社区内作品的浏览量达到1万次,需至少参加1次主题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否则自动失去工作室资格。达标工作室自动续期,无需重复申报。注销工作室请联系我们告知具体情况。

 2.鼓励工作室结合各自科研方向邀请院士专家参与工作室建设,加强学术科研指导,助力工作室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将支持全国学会推荐院士专家参与工作室建设,指导帮助师生选好科研方向和选题,增强科技创新自信,言传身教引导师生自觉树立“营造优良学风从我做起”的意识,促进科学家精神的传承和优良学风的养成。

 3.中国科协将依托“风启学林”主题社区组织开展交流、培训、论坛、沙龙等活动,构建立体丰富的传播展示平台。遴选、培训网络宣传员,发布网络宣传任务,有节奏、有计划地推出优秀主创团队、指导教师和青年代表,打造一批体现时代担当精神和创新创造活力的学风涵养工作室。

 4.鼓励高校院所将学风涵养工作室作为本单位学风建设和高校思政工作的重要依托,将师生参与工作室活动纳入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资源支持。

 5.学风涵养工作室所有成果均需注明“学风传承”LOGO字样后再进行传播。要加强与本单位、本地区科协组织的联动,广泛动员,创新形式,集聚资源,汇聚人才。要充分参与“风启学林”主题社区建设,主动参与中国科协下达的网络宣传任务,社区将视参与情况和活动效果给予一定奖励。

 三、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4月4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可登录“风启学林”主题社区(网址:https://www.fqxl.cn/,技术支持:13041190068)申报,填写《2023年度学风传承行动资助项目申报书》或《学风涵养工作室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在扫描上传系统后由申报单位保管,不再另行寄送。

(二)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项目主体。

 五、其他

(一)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申报者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者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申报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

 4.申报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四)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 系 人: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刘益凯  刘坤宇

 “风启学林”主题社区  刘芳初

 联系电话:010-68788546,68572088,6358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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