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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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8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学会联合体:

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确定中国物理学会等89个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为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青托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止。

二、年龄条件

被托举人应为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遴选步骤

(一)完善组织机制和遴选标准。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遴选专家组,邀请本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参与遴选评议。制定遴选办法,明确遴选程序。

(二)公开征集和宣传动员。公开发布正式遴选通知,通过多种途径在本学科领域广泛宣传动员,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精心组织遴选评审。严格按照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精心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通过打分、投票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相关工作人员和遴选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

(四)规范履行公示程序。应将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遴选专家姓名、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立项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才培养跟踪服务平台(http://qingtuo.36ve.com)上完成项目和青年人才信息填报。从平台中导出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和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3),一式1份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处。所有材料须加盖学会公章,学会联合体由牵头学会负责填写并代章。

中国科协将对上报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确认后的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统一公示后,确定并公布被托举人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履行“为国选材”责任担当。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从事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统一规范开展遴选。遴选中国科协资助和自筹资金资助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应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评审,不得将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和人选与资金来源挂钩。所有资助名额均须按统一要求开放申报,不得限定资助方向。

(三)做好人才计划互斥审查。各立项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查申请人入选其他人才计划有关情况。申请人本人应填写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减少申请人填报量。各立项单位要依据申请人信息表参考模板(附件4),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请人只填报一次,严格控制填报工作量,切实为科技工作者减负。

(五)做好入选者跟踪服务。创新开展思想领航服务,支持青托人才参与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国情考察和研修活动。用好用足学术共同体托举资源,吸纳进入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任职、担任期刊编委、学术秘书等。组织深度参与产学融合,重点吸纳加入科技服务团,助力青年人才深入一线、了解一线、服务一线。支持参与科技志愿服务与决策咨询,梳理工程技术领域入选者,纳入“科创中国”平台相应产业专家库,支持入选者就行业领域发展,以及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改革等建言献策。

中国科协将选派青托遴选特派员,对项目实施单位遴选过程开展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开通青托工程监督举报邮箱,接受实名投诉举报。

企业、特殊科技领域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相关工作另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处

联 系 人:冯天昊  陈  偲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010-68526144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100863)

监督邮箱:qtgc@cast.org.cn

附件1: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docx

附件2: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样表).docx

附件3: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样表).docx

附件4: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参考样表).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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