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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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3年度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7

为贯彻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提升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硬件设施,大力推动实验室与其他科研机构和个人的合作交流,致力于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领域开放性、国际化、国家级的科研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作用,现发布本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方向

本实验室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食品危害暴露的分析表征技术;

2、食源性疾病溯源与人体健康效应风险评估技术;

3、基于系统生物学发展转化毒理学新技术。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可直接提出资助申请;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可由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后提出申请;

2、课题申请内容需与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资助方向大体一致;

3、申请人需在本实验室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确定研究方向及项目名称等内容后,自行下载《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5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书以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qiuxi@cfsa.net.cn[6],纸质版请申请人全部签字确认代交到重点实验室秘书处(一式四份),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的项目由秘书处组织进行审查(形式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专家评审),并由学术评议委员会审议批准,必要时需申请人就申请项目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6月11日之前反馈给申请人。

四、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原则上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不超6项,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具体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视申请情况及申请书质量等确定。

五、项目及资金管理

1、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级别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开放性课题;

2、已获得往年开放性课题资助人员在课题未完成时不得进行新的课题申报;

3、开放课题基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4、依据本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

六、课题成果发表形式

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成果如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需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英文“NHC Key Laboratoryof 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China National Centerfor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和开放课题的课题号,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院2号楼食品评估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2165422、010-52165432

邮箱:wangqiuxi@cfsa.net.cn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

邮编: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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