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3),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照附件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表》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做好准备迎接卫健委抽查工作。
二、各单位填写附件2《生物安全实验室情况汇总表》,填表人签字后请将纸质版于10月11日前提交至医学部学术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通汇大厦1403办公室
联系人:李东洋
联系电话:13944825316
附件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表》
附件2:《生物安全实验室情况汇总表》
附件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