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域方向
2023 年度支持碳中和、物质科学、宇宙演化、生命起源、地球系统、环境和气候变化、健康、能源、材料、空间、天文、农业、信息以及多学科交叉领域的培育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牵头申报高校曾主导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具体任务;
2.牵头申报高校在该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领军人才、科学家和专家队伍;
3.项目负责人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主持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经验,或曾在相关国际科技组织高级别岗位任职,或曾获得国际科技界知名奖项;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5.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一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6.项目要求和考核指标请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教育部限额推荐1项,有申报者请于12月6日前告知申报意向。
科技部网上受理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4日。
校内联系人:姜玮 8516 6453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推荐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