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部字〔2022〕3号
各临床医学院:
为加快构建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推动建立临床教师脱产教学制度,依据《吉林大学深化医学本科教育创新发展 推进新医科建设实施方案》(校发〔2021〕365号)要求,结合各临床医学院工作实际,白求恩医学部制定了《吉林大学临床教师脱产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临床教师脱产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白求恩医学部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