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对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年未通过结题验收及申请延期的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
参加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1)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见附件2);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研究报告(见附件3);
(3)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如论文尚未公开发表,可提供论文录用通知单,汇款凭证、及论文全文);
(4)课题任务书复印件。
参加项目鉴定材料要求:
(1)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见附件2);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研究报告(见附件3);
(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见附件4)。
各单位需提交: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
2、报送要求
参加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1份,由各单位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015年5月20日16:00前送至白求恩医学部学术工作办公室。
三、结题验收及成果鉴定
中医药管理局拟于6月上旬组织结题验收及成果鉴定答辩会议。从省中医药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课题负责人以多媒体形式对课题研究情况及成果进行汇报,专家组做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通过结题验收并符合省科技厅《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规程》的课题,由专家组在会上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课题组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课题研究报告将编入《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研究报告汇编》中。
(二)纳入验收范围的课题已经延期半年以上,必须参加本次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参加。
(三)中医药管理局将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课题结题情况进行备案,以此作为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的依据。对于拒不参加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中医药管理局将对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不得申报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
(四)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学术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于楠 姜春明
办公电话:85619276
1、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3、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研究报告(格式)
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明细
5、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