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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4-18        点击:
校医部字〔2013〕4号

部管各单位: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第三次党政联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白求恩医学部

                                                             2013年3月8日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人员招聘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考试、统一时间的基本要求,学部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吉林大学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为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增强医学学科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部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组  长:王冠军  刘晓民

    组  员:李  凡  高继成  徐  红  高占东  

            郎少刚  屈英和  李滢宇

    三、招聘范围

    应聘具有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教师、医疗(住院医师“预留院”人员)、实验技术、药剂、护理人员。

    住院医师“预留院”人员系指医疗岗位选留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资质并经留用单位终期审核后办理正式留用手续。

    四、 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1.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毕业后一直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学历学位及培养方式要求

    1.教师岗位原则上应选聘博士毕业生,且初始学历应为部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如博士毕业生人选数量不足,可招聘优秀硕士毕业生,初始学历应与上相同。

    2.医疗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应为部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实验技术、药剂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护理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等国内优秀医科院校可视为部属院校。

    6.为了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加强横向交流,各单位要提高招聘外校毕业生的比例。

    7.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可适当提高招聘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通知

    学部根据学校的要求与安排,下发申报人员补充计划通知。

    (二)申报计划

    根据编制数和学科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单位申报招聘人员需求计划(附件)。

    (三)审核批准计划

    学部汇总审核各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并经学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和上报学校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拟招聘人员计划。

    (四)公布信息

    学部和各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拟招聘毕业生的数量、学历、专业等信息。

    (五)应聘报名

    应聘者须到各单位报名,填写《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各单位的人事部门收集应聘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七)审核人选

    各单位将《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部审核。

    (八)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两部分。

    申报教师、医疗、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参加由医学部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英语考试的内容包括医学专业英语和公共英语,其中医学专业英语占40%,公共英语占60%。考题均为客观化题型。

    申报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要求参加由医学部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以上考试均不提供参考资料,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的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由学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各单位如需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

    2.关于英语免试

    应聘人员申报教师、医疗、护理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试英语。

    (1)博士毕业且取得学位,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①公派(WSK、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等渠道)出国经历一年以上。

     ②近三年内已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于2.0本专业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面试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并组成不低于30人的面试专家委员会(编制规模较小的学院、附属医院可以适当减少),主任由院长担任,负责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分为两轮,在第一轮面试中未被录取的人员可在第二轮面试时申报其他单位。各单位首轮面试合格人员,在学部内不得重复申报另一单位。面试具体时间由学部统一安排。详细面试考核指导意见另行下发。

    4.各类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照应聘人员申报岗位情况,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5. 医疗岗位招聘根据学校“可以选拔少数、优秀的非部属院校的毕业生留校工作”的精神,将不高于医疗招聘计划总数20%的名额用于聘用非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具体数量由各附属医院自行确定。录用时两类应聘人员分别排队录取,且非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录取成绩不可低于部属院校毕业人员录取的最低成绩。

    六、录用聘任

    (一)审定人选

    各单位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成绩提出拟聘人选,及时报送《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等材料,学部综合办公室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呈报学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审定结果分别上报学校和通知各单位。

    (二)网上公示

    拟聘人选,网上公示3天,征求意见。

    (三)试用期制度

    1.对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不能合格地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工作要求,各单位有权解除其聘用关系,限期两个月内调离。

    2.医疗岗位“预留院”人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视为试用期。

    3.医疗岗位的聘用人员应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药剂岗位的聘用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四)签订就业协议

    受聘人员要根据录取单位要求到指定医院,遵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受聘人、培养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聘人员需按规定向各单位交纳就业保证金(按期报到后保证金如数退还)。

    (五)如期报到

    受聘人员毕业后,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于七天之内办理报到、落户等事宜。否则,自动解除就业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部纪委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纠纷事宜。

    八、本方案及有关具体工作办法由学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3年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