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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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医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监督落实学校医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总体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医学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制订医学专业课及公共课教学计划,布置教学任务、编制教学日历,以及研究生选课、组织考试、成绩管理和日常教学检查与管理。

4.负责配合学校开展医学研究生的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

5.配合学校负责医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6.负责医学部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7.配合学校做好医学部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制定。

8.负责医学部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制定,配合学校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招生资格审查工作。

9.配合学院做好医学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积极指导、参与学院学位授权点申报与建设。

10.配合学校做好医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各类评估,统筹临床医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及临床医学学科评估等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11.监督落实学校关于研究生科学道德建设、学风教育等相关工作。

12.配合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的工作。

13.负责医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费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医学部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迎新工作。

15.配合学校做好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

邮编: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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