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学院:
为全面加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临床医学教研室设置,近日学校印发了《吉林大学临床医学教研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临床医学院认真研讨并贯彻落实。
一、各学院要认真梳理现有临床教研室设置,依据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研讨制定学院临床医学教研室设置方案,并明确各教研室及课程组名称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组长、教学秘书等岗位数(临床医学教研室设置方案表见附件1)。各教研室可以针对课程的不同教学轨道分布成立相应的教学团队,其中内、外科教研室也可由几个课程组共同成立教学团队。
二、各学院教研室设置方案经学院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8月25日前报医学部审议。
三、各学院根据医学部审议通过的教研室设置方案,着手开展教研室、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遴选聘任工作,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报医学部备案。
联系人:医学教育办公室 黄老师, 邮箱:huangm@jlu.edu.cn
联系电话:85619271
白求恩医学部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