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4
校医部字〔2022〕20号
各临床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病例讨论过程,提升病例讨论质量,提高临床教学效果,结合各临床医学院工作实际,白求恩医学部制定了《本科教学病例讨论规范(试行)》,并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科教学病例讨论规范(试行)》
白求恩医学部
2022年10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临床教学查房规范(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新民校区进行2023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
邮编: 130021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