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部字〔2022〕20号
各临床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病例讨论过程,提升病例讨论质量,提高临床教学效果,结合各临床医学院工作实际,白求恩医学部制定了《本科教学病例讨论规范(试行)》,并经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科教学病例讨论规范(试行)》
白求恩医学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