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对2012年立项的省科技厅基础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应用基础研究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二、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主持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http://www.jlkjxm.com/)。
(二)在项目执行期间,主持人争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的(同为主持人),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标注有本计划资助论文的,可不参加会议答辩。
注:不参加会议答辩仅为答辩日可以不出席,其余程序与其他项目相同,也需要按时提交各项材料与答辩费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一)凡按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应在2014年12月前完成,但尚不能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并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审核。项目延期验收不得超过一年。
(二)项目单位及项目组需要网上提交的材料:
1. 工作报告(不少于2页A4纸);
2. 技术报告(不少于8页A4纸);
3. 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 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请上传带红章的全文扫描件);
5. 资金使用报告(需要上传带南区财务章的扫描版,资金使用报告填写见附件二,不可采用其他格式);
6. 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与实际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对照表(任务书要求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与实际完成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填写完成情况对照表。模板见附件三,不可采用其他格式);
7. 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需要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论文、专利等指标。
论文、专利等内容要与研究项目相关,并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取得。需要上传论文首页及标注页、专利收录首页。
8. 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省科技厅盖章认可的合同书全文扫描件)
9. 如果发生人员变更,请填写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四,不可采用其他格式。
10.各单位要将“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或发表SCI论文(已标注本计划资助)的”情况汇总,并附立项文件或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随验收材料一同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白求恩医学部学术工作办公室,此项为各单位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楠
联系电话:85619276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学术工作办公室
附件:
附件1-4.zip
附件一 项目清单
附件二 资金使用报告
附件三 完成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 人员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