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请各培养单位做好本学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
一、资助对象:2012、2013、2014级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2012、2013级研究生原“助研”岗位基本津贴自2014年9月起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由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上学年的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复查,学生无需重新申报,培养单位将合格名单电子版(见附件6)发送至yxbyjs@jlu.edu.cn.不要遗漏2012、2013级同样享受原“助研”岗位津贴的“助教、助管”的学生。
(2)培养单位对中期有出国(境)、退学、休学、不在校、硕博连读、档案中途转出等异动情况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将纸版《变动名单》(附件1)于9月25日前报医学部, 电子版发送至yxbyjs@jlu.edu.cn,邮件名:“××学院+助学金复查”。
2、2014级新生由培养单位组织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批表》(附件2),留培养单位存档。由培养单位对非应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入学前有工作经历的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由原单位财务或人事(工资)部门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关系迁移介绍信》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入学前没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由人才、就业等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培养单位须将上述非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医学部研究生科审查。受理时间与“办理入学相关事宜”(参见8月27日研究生院《2014年迎新工作》校内通知)一同,具体安排见《资格审查时间表》(附件5)。
(4)审查合格后,请各培养单位将纸版《201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见附件3和4)报送医学部研究生科(校部楼3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xbyjs@jlu.edu.cn,邮件名:“××学院+助学金汇总”。务必校准学生姓名用字和学号,名字中间不可有空格。届时再进行2014级新生的发放工作。
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研究生科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