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第一、二、三学院:
临床实习教学对于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进而内化和形成医生临床职业胜任力具有重要作用,是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和培养规律。然而,近期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和校督学联合抽查和各院自查学生出勤结果表明,整个实习教学缺乏规范和有序,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经临床医学院研究,在执行2007年学校教务处下发的有关加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再补充以下要求和措施,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院进一步树立主动管理的意识
各学院承担临床医学各教学层次整个实习教学任务,代表学校、学部独立实施实习管理,是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要树立主动管理的意识,不等不靠,在学校和学部的宏观要求下,允许自主制定有利于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的补充规定、要求、标准,有权对实习计划进行微调。临床医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督促学生实习出满勤。
二、学院创新实习教学模式,加强过程管理
在保证临床实习质量的统一要求下,鼓励学院实践教学模式多元化、临床能力培养目标多样化以及实习过程管理的精细化。坚持实习教学模式和PBL教学方法相结合、和临床技能培训相结合、和执业医师考试要求相结合、和职业胜任能力相结合等;克服传统单纯的动手技能培养,加强临床思维能力、临床诊治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坚持全程、全员、全要素质量控制,并制定毕业实习的最基本标准,防止实习流于形式。
三、学院要为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由科教部协调,学院或各学科要提供实习学生专用教室,使学生全天实习不离开医院,把学生由于考研准备给实习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安排足够数量的教师带教,安排好实习内容,保证学生能够进入手术室、参加医疗查房、科室病例讨论等活动。对于科室拒绝学生实习或带教效果差的科室,学院要进行通报批评,令其解决和纠正。第二、三学院要安排好实习学生的食宿问题。
四、实习学生应遵守校、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年制学生至少每天上午参加科内的所有医疗活动,下午参加必要的病例讨论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复习考研准备。整个实习过程,必须坚持请销假制度,由科教部记录每位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离岗时间和原因。对于无故旷实习三次的学生,取消毕业考试资格。学生由于某种原因未能达到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实习时间,应在学生离校时予以补实习。进行通科轮转实习的临床七年制的学生,须按实习计划开展实习,不能滞留某一科室实习或过早进入导师所在科室实习,否则,按离岗处理。
五、学部将以考试为导向,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
以考试引导学生参加毕业实习,是改革的方向之一。临床医学毕业实习、七年制通科轮转实习结束后,由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组织本科毕业实习考试。学生在校毕业考试由临床技能考试、临床实习综合考试(含A3、A4选择试题和视频情景病例考试等)等构成,考试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七年制学生不能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
六、各部门应齐抓共管,抓好毕业实习工作
有序、高效的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体系,涉及校、部、院、教研室、带教教师、学生、教学管理制度等,实习效果的好坏,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希望各有关部门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重视学生实习教学,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协同管理,为稳定实习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做出努力。
吉林大学临床医学院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