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采取以考试为导向,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是医学部教改策略之一。两年来,在临床阶段考试方面,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和改变。为使学生了解考试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1级临床医学五年制
(1)临床基础课理论考试:检体诊断、实验诊断、医学影像、外科总论四个主科,选择题(A1)占55-60%、简答题占40-45%;其他学科考试以简答题型为主。
(2)临床基础课综合实习考核。作为一门课程,学分为4学分。考试科目含检体诊断、实验诊断、医学影像、外科总论。分数构成为每学科占25%。医学影像为阅读10张以内的X光片,要求写出初步诊断及诊断依据;检体诊断考核内容为临床实际病例,回答与病例有关的问题;实验诊断,围绕实验课教学内容或临床实际病例,回答与实验诊断有关的问题。外科总论考核与外科基本技能操作有关的问题。
2.2010级临床医学七年制
临床专业课实习综合考试。作为一门课程,学分为7学分。考试科目及分数构成:内科(30分)、外科(25分)、妇产科(15分)、儿科(15分)、神经病学(15分)。考试范围依据人才培养办下发的各科见习大纲。
3.考核方式的调整
临床医学院采取统一考试。各科考试由教务科组织三个临床学院教师采取考试当天抽签出题,当场密封试卷,流水阅卷、非教务人员核分等措施,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
各学院可以围绕教学大纲组织学生对最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行系统梳理和训练,以巩固所学知识。
吉林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