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14]48号)精神,我校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申报的有关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附件材料(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并请各申报单位的学术委员会严格把关,避免重复建设。
一、申报标准
1. 研究室申报标准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中省直单位及中医药企业建立研究室,作为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后备科研力量;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标准(中省直)》(附件2)进行申报。
2. 二级实验室申报标准
实验室是中医药科学实验的场所,为中医药研究提供科学、规范的专项实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中二级实验室标准(附件3)进行申报。
二、申报原则
原则上一个科研团队,不应重复申报研究室与实验室。
1.专业研究与实验研究统一,如化学、生理、免疫等其研究与实验完全结合在一起,可申报实验室登记。专业研究与实验研究不统一的,或研究内容涉及多学科,可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申报研究室。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不得重复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报送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申请表》(附件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申请表》(附件5)(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同时还需提交“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一份(附件6)(需签字盖章),申报材料无附件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医学部学术办公室(医学部1楼102室),我们将根据申报的情况统一组织审核,并排序后推荐上报至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医学部联系人:周屹博 崔春爱 姜春明
邮箱:zhouyb008@163.com
联系电话:85619276、85619570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于敬鹏 温庆波
联系电话:85166454、85167024
附件:1.关于开展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14]48号)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研究室标准(中省直)
3.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标准
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申报表
5.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申请表
6.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附件.rar
医学部学术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