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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护理学院院长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05        点击: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近期将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开展护理学院院长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和资格

     选拔任用的护理学院院长须具备《吉林大学2012年学院、临床医院、直属业务机构行政班子换届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

     1.提任院长职务的,年龄原则上应当未超过56周岁(19584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学术造诣较深,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任职期间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院长工作中。

     4.具有临床医学或护理学学科背景。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1458日(星期四)1600

     2.报名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1027房间

     3.联系方式: 85168255 85166293

     4.报名材料包括:岗位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申报表用A4纸单面打印(无需装订),并粘贴照片;经所在基层党委(总支)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

三、述职要求

     1.述职内容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申报理由及工作设想(包括对申报岗位的理解和认识)、重点阐述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措施。

     2.述职时间为8分钟,到7分钟时提示,8分钟准时结束,提问及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述职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宜

     因病或其他原因外出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本人通报本通知。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返校参加述职。

 附件: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