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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学员公共科目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11        点击:

各培训基地:

    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吉卫联发〔2011〕53号)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吉卫科教发〔2012〕9号)文件规定,我省决定开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学员公共科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试考核对象

2012年和2013年吉林大学、北华大学、延边大学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学员。

    (二)报考条件

按《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在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的学习。

    三、公共科目考试有关事宜

    (一)考试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侵权责任法等;

    2、循证医学与临床科研;

    3、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包括医患沟通);

    4、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二)考试方式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试题内容为简答题。由各培训基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12月27日9:00-11:00,

    考试地点: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确定。

    (四)考试实施

    1、各培训基地于12月20日前做好考试学员的信息统计工作,确定考试学员人数,考试地点,并通知考试学员。

    2、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于12月26日将公共科目考试试题(电子版)发送到各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告箱内,请注意查收。

    3、各培训基地收到公共科目考核试题(电子版)后,以A4纸规格进行打印,并对试题进行密封,做好保密工作。

    4、各培训基地于12月27日9:00统一开始考试,11:00统一停止考试。考试结束后,要收回公共科目考试试卷,并对答题纸进行装订,同时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考场记录单》(见附件2)。

    5、省毕教办于12月27日13:00前将公共科目考试答案发放至各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的公告箱内,各培训基地根据标准答案进行评分,并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1)。

    6.各培训基地与12月31日前将《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记录单》(纸质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全体考生的答题纸报省毕教办备案。

    (五)考试要求

    1.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组织好考试的各项安排。认真筛选参加考试学员,对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如发现此类学员,考试成绩无效。原则上本培训基地的学员只能在本培训基地参加考试。

    2.各培训基地要严格考场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于考场中出现的交头接耳、抄袭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省毕教办如接到有关考试违纪的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该培训基地所有人员考试成绩,择期由省毕教办组织考试。同时对该培训基地予以批评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3.各培训基地要做好考场记录,留存考试现场照片资料等。

    4.省毕教办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督导。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1、省卫生厅:   李怡群   0431-88905846

    庞  超0431-88905846

    2、省毕教办: 刘  冬  0431-85619676

    (二)省毕教办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医院管理处316室

 

 

 

 

 

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