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为加吉林强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工作。现将依托我校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参加考核评估的事宜通
知如下。
一、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总体思路
科技厅委托评估机构每年对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一次,时间为12月至次年1月。实现实验室的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二、考核评估原则
考核评估指标为定性、定量相结合。对不同类别、不同隶属关系的实验室实行分类考核(从类型上分为学术型和服务型两类实验室;从实验室隶属关系上分为中直单位组和省属单位组)。
三、今年考核评估时间安排
本年底参加考核评估的对象为2012年及以前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我校参评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一。
12月12日16:00以前,各参评实验室提交《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自查报告》(一式10份,见附件 二)到医学部学术工作办公室(机关楼102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12月23日以前,评估机构将组织会议评估,要求实验室主任必须到场汇报,准备15分钟幻灯片(PPT)。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月23日至明年1月份,评估机构将组织专家现场抽查部分实验室。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实行优胜劣汰制度,评为优秀的实验室将会获得连续滚动的支持;排名靠后的较差类实验室将不再列为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因此,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本
次考核评估工作,参照《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三),认真填写《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自查报告》。其中科研成果的水平与特色、人才培养、运
行管理、依托单位支持等方面,填写时应充分考虑学院、学科的支持与共建。
2.因没有按时提交《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自查报告》或实验室主任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评估,科技厅将视为放弃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医学部联系人:周屹博 姜春明
联系电话:85619276
电子邮箱:zhouyb008@163.com
学校联系人:余丹 温庆波
联系电话:85166453, 85167024
附件一:我校参评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附件二:《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自查报告》
附件三:《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附件1-3.rar
学术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