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医学部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须填写《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一),于10月14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研究生科(校部楼3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xbyjs@jlu.edu.cn。
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