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经白求恩医学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第2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五年来在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为医学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管理干部等,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表彰范围
(一)优秀教师
1.热爱医学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积极讲授各轨道学生课程或承担实践教学带教任务,教学严谨认真,学生评价教学效果好。
3.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注重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承担科研项目较多,科研经费充足,积极为培养高水平研究生创造条件。
4. 指导学生临床技能培训和全国基础医学创新实验设计取得校级以上奖项单位(基础医学院、第一、二、三临床学院,每届获奖限报2名,不占学部分配名额)。
(二)优秀教学管理(含学生管理)干部
1.热爱医学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从事教学管理(含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教育)工作四年以上。承担教学管理工作任务量大,工作积极肯干,有创新,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各项管理任务。
3.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取得成果突出者,学院应予优先考虑。
(三)医学教育贡献奖
1.符合优秀教师条件,且从2008年来获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第一负责人;省、校优博指导教师;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仅限人民卫生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中华医学会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者和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获奖者均可推荐为医学贡献奖人选(均不占学部分配名额)。
2. 参加教育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技能大赛和全国基础医学创新实验设计大赛获奖单位,可推荐为医学贡献集体奖。
二、评选程序及安排
1.8月26至27日,各院向各教研室传达学部通知,布置申报和评选工作,学院成立专家评议组。
2.8月28至30日,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教师填写申请表由教研室或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向学院推荐。
3.8月31至9月4 日,按照评选条件及学部分配名额由学院专家评议组投票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网及学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白求恩医学部。
4.白求恩医学部将在教师节前,对各学院评选出的以上各类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三、各单位评选名额分配
单位
项目 |
医学部机关 |
临床医学院 |
基础
医学院 |
公共卫生学院 |
口腔
医学院 |
药学院 |
护理
学院 |
合计 |
机关 |
一院 |
二院 |
三院 |
优秀教师 |
|
|
14 |
9 |
11 |
12 |
8 |
5 |
4 |
3 |
66 |
优秀教学管理干部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1 |
总数 |
1 |
1 |
15 |
10 |
12 |
13 |
9 |
6 |
5 |
4 |
77 |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按学部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动员、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推荐和评选。
2.本次评选活动要真正起到引导和激励学部广大教师为医学教育的振兴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3.严格审查各类申请人员的资格,防止推荐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被评人员的资格。
五、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务于9月6日之前,将评选结果、事迹材料报送白求恩医学部人才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吴运涛 85619272
附件: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申请表
附件.rar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二0一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