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及其附属医院:
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吉林省生物安全检查工作技术方案》及生物实验室四防安全规定的内容。
检查方式:
自检自纠阶段(6月14日-6月30日)
抽查督导阶段(6月17日-7月30日
检查督导程序:
1、听取各地和抽检单位的生物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自查自纠情况和现场检查。
3、反馈检查结果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0日。省卫生厅专家检查组抽查时间见附表。
具体内容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吉林省生物安全检查工作技术方案.rar省卫生厅专家组抽查时间安排表.rar
吉卫科教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