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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白求恩医学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10-1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学校将从20181011日起调整医学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统一执行《吉林大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校发〔2017247号)。

考虑到医学部财务工作相对独立管理,现根据医学部工作实际,结合《吉林大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补充说明如下:

1.医学部项目,在医学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报账的,由医学部分管财务工作副学部长代行学校财务处长审批权限。

2.医学部项目,一次性支款或借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由医学部学部长与总会计师“双签”。

3.其他情况均按照《吉林大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181011日起,《白求恩医学部借款与支出报销管理细则》(校医部字〔201511号)同时废止。

 白求恩医学部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