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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通知

时间:2018-03-27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清明节和劳动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

2. 劳动节: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8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有关要求,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三、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及各经营性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四、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安全、防火检查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总值班室电话:85166316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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