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对2013年及2013年以前年度立项的省应用基础研究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列入2013年度及以前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省应用基础研究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于6月27日8:00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http://www.jlkjxm.com/),各单位科研秘书要对项目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二)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按学科领域或按承担单位进行会议集中验收;
(三)在项目执行期间,主持人争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的(同为主持人),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标注有本计划资助论文的,可不参加会议答辩。(即答辩现场不用做PPT,但是需要到场,其余所有材料与环节与非免答辩人员相同。)
三、项目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
验收鉴定报告:
(1)工作报告(不少于2页);
(2)技术报告(不少于8页);
(3)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需带章扫描件);
(5)资金使用报告 (需带财务章的扫描件,到南校财务处二楼盖章);
(6)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与实际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对照表;
(7)相关成果(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论文全文PDF、专利收录首页);
(8)凡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或发表SCI论文(已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附一份清单随验收材料一同上报;
(9)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省科技厅盖章认可的合同书全文复印件);
(10)如人员有变更,请填写人员变更申请表(科技处722盖章后扫描上传)。
四、注意事项
(1)一院、二院、三院填写完毕后通知各单位科教科在系统上进行材料审核,科教科审核后报医学部审核;
(2)基础、公卫、药学、口腔网上填写材料后拨打电话85619276报医学部审核。
医学项目联系人:许宁 于楠 85619276
附件1 人员清单
附件2 其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