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对执行期满的吉林省科技厅社发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及方式
1.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于4月20日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http://www.jlkjxm.com/);
2.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按学科领域或按承担单位进行会议集中验收;
3.按任务书要求已到期,截止2016年5月尚不能完成的项目,请负责人及时与科技厅社发处沟通,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出具情况说明及鉴定验收安排,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科技处盖章,并于4月底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230房间);
4.若附件1中项目负责人已完成验收(鉴定)相关工作的,请及时与科技处沟通,并提供相关验收(鉴定)证书。
二、验收材料清单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鉴定)申请表(网上填写)。
2.验收(鉴定)报告(以附件形式上传)
(1)工作报告 (写明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
(2)技术报告(项目实施的详细报告,写明项目的研究过程、方法,取得的实验数据、图表、照片等,得出的技术结论等);
(3)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技术指标测试(测产、检测)报告(需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如无检测内容可以不提供;
(5)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6)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
(7)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如无相关使用报告可以不提供);
(8)资金使用报告 (附件2,需到行政楼201盖财务章);
(9)项目实际完成的研究(实施)的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表(附件3);
(10)论文、专利、标准、图纸、照片等复印件;
(11)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医学部项目联系人:于楠 许宁(85619276)
科技厅社发处联系人:陈松(88975413)
附件1:吉林省科技厅到期项目清单
附件2:资金使用报告
附件3:项目实际完成的研究(实施)的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表
附件4:验收(鉴定)意见模板
附件5:人员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