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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附属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点击:

校内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增强各附属医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现就加强我校各附属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请各医院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附属医院要深刻认识到做好行风建设工作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净化医疗行业生态、保障医疗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我校附属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附属医院要增强行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等卫生系统行业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

二、端正作风,落实责任

各附属医院要担当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树立“抓好行风是本职、不抓行风是失职、抓不好行风是不称职、行风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克服“抓行风太虚、抓业务才实”的想法,切实做到聚精会神抓行风。要牢固树立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责任感、坐不住的危机感立即行动起来,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坚持抓下去。

三、加强教育,对标对表

各附属医院要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将其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内容,实现工作人员全覆盖。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健全行风建设体系,将医院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严格落实考核。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教育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学榜样、树红线、明底线、守纪律,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意识、道德修养、职业精神,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四、以案促改,纠建并举

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商业提成、欺诈骗保、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牟利、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者“红包”、收取回扣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立即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将行业治理、作风整治、铲除腐败相结合,坚持把点与面、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立负面清单及持续整改方案,着力构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五、强化监督,畅通渠道

各附属医院行风管理部门要继续保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与医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依法依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构建监督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收集、核实、查办、反馈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做到有诉必查、违规必究。

六、健全体系,定期督导

建立健全行风建设考核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对医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合力,整体推进,不断增强附属医院工作人员的自律自觉意识,确保医院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和医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开展座谈、跟踪回访等形式的常态化督导考核,督查各项行风建设规章制度及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等。对行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深入分析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促进行风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七、表扬先进,树立典型

各附属医院要对行风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总结和推广,本着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表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号召本单位广大医务人员向我校“白求恩名医”“医德医风标兵”等先进典型学习,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形成我校附属医院医疗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