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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8-31        点击:

校医字[2015]9号

校内各医院:

为了做好2016年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完善申报流程,根据《关于印发< 吉林大学临床医院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细则>的通知》(校发﹝2008﹞18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9月1日-10月30日

二、申报学科专业

申报2016年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疗卫生事业管理(含医疗服务管理、医院资产财务管理、医院信息管理、医学教育管理等)。

三、申报项目

(一)新申报项目

1.项目内容要体现“四新、三性”,即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以及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项目负责人资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临床和医技学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②护理学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每个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

3.近二年内被批准立项的项目,在当年未举办完成的,不得申报2016年校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备案项目

2015年已执行的项目,需在2016年继续举办的,申报时只需填写《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在报送文字材料时应将教材(讲义)、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通知、日程、名册、试题、总结以及《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一起报送。

备案项目只可申请备案一次。

四、申报要求

(一)2016年校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址:jidacme.wsglw.net ),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请各单位将纸质申报表2份上报医院管理处培训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授课教师须为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护理项目的授课教师职级可放宽至初级职称,但须为科室护士长。
 (三)教学对象须为本学科相关专业人员。
 (四)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五)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报到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六)学分计算方式:
    参加者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一般 1天按6学时计算。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保证项目的质量。严禁往年已批准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

(二)医院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进行汇总并填写《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同时上报《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所报材料须经本医院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

六、此通知及附件可在吉林大学网站的白求恩医学部(http://jdyxb.jlu.edu.cn)或医院管理处(http://yyglc.jlu.edu.cn)网上下载,附件可复印。

附件:1、《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览表》

3、《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2016年继教项目申报.rar

         

       联系人:  刘剑秋   张  婉

       办公电话:85619674

 

                              

                                 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