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18-2019年度优秀护士、优秀护理
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护理服务集体的通知
校医部字〔201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改善医疗服务,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医院护理工作,充分展示我校护理队伍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白求恩医学部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护理服务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白求恩医学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管理办公室。
组 长:李 凡
成 员:伊大海 屈英和 陈 霞 夏 兵 王 放 李滢宇 王贵全 刘林林 李虹彦 殷艳玲 郭彩霞 刘东玲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全校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包括聘任制护士)均有资格参加评选。参评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具有为护理事业献身的敬业精神,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医德考评结果达到优秀,未发生违反“九不准”情况(三年内无违规违纪现象)。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三年内坚持工作在临床护理一线,积极参加急夜诊值班工作,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各项护理操作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无护理差错事故及患者投诉;
2.在医疗护理服务工作中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强,善于做好护患沟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医患评价满意率达到优秀标准;
3.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好的护理理论和技术操作水平。能够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在护理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二)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
在科室护士长岗位或在护理部从事管理工作1年以上,除具备优秀护士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科室主任配合密切,工作中能够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群众威望高。所在团队护理服务工作业绩突出;
3.在护理服务和管理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教学、科研能力突出;
4.在突发事件中能积极组织所在团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成绩突出。
(三)优秀护理服务集体
1.所在护理集体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好,团结向上,积极进取;
2.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所在团队工作业绩突出,无护理纠纷及医疗事故;
3.医患评价满意率高,得到患者和医院认可;
4.突发事件应急卫生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
5.有优秀的护理学科带头人,科主任积极支持护理工作,医疗护理专业发展平衡;
6.科研学术工作开展活跃,定期组织新知识、新技术和专科护理学习,护理人员年培训率达85%以上。
三、评选程序
各医院成立由主管护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医院评选工作组,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案,对本院申报者进行初评。审批表、汇总表于2019年4月19日前上报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优秀护士评选程序
候选人由其所在护理单元负责按限额进行推荐,由护士长审核签字,报所在医院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进行医患满意度测评,经医院评选工作组评议推荐并报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评选程序
由护理部按限额进行推荐,提交医院评选工作组审核,医院评选工作组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全院医患满意度测评,医院评选工作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优秀护理服务集体评选程序
由护理部按限额推荐,医院评选工作组组织全院范围内医患满意度测评,医院评选工作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上报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医院初评结果经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对拟表彰的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护理服务集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予以表彰。
四、评选名额分配
按照各医院护理队伍人员基数和相应比例,具体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优秀护士 (87人)
第一医院 39
第二医院 19
中日联谊医院 22
口腔医院 2
校医院 5
(二)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31人)
第一医院 9
第二医院 7
中日联谊医院 8
口腔医院 2
校医院 5
(三)优秀护理服务集体 (27个)
第一医院 8
第二医院 5
中日联谊医院 7
口腔医院 2
校医院 5
说明: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中日联谊医院分配的评选名额包括二部和三部。
五、奖励措施
1.校级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护理服务集体的评选结果作为推荐各级护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2.各医院对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护理服务集体进行表彰的同时可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优秀护士和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1000元/人,优秀护理服务集体5000元/个)。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护士审批表
2.吉林大学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审批表
3.吉林大学优秀护理服务集体审批表
4.吉林大学优秀护士申报汇总表
5.吉林大学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申报汇总表
6.吉林大学优秀护理服务集体申报汇总表
白求恩医学部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
吉林大学优秀护士审批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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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
护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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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
职务 |
|
所在科室 |
|
主要业绩(包括工作情况、科研成果、获得奖项等): |
护士长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护理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院评选工作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吉林大学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审批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
年龄 |
|
护龄 |
|
政治面貌 |
|
技术职称 |
|
职务 |
|
所在科室 |
|
主要业绩(包括工作情况、科研成果、获得奖项等): |
护理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院评选工作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吉林大学优秀护理服务集体审批表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
|
科别 |
|
主要业绩 |
护理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院评选工作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学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吉林大学优秀护士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吉林大学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吉林大学优秀护理服务集体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