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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附属医院临床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7-04-25        点击:

校医部字〔2017〕6号

各附属医院:

    近年来,我校各附属医院按照国家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断加强药品使用管理,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逐步提升。但不合理用药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精神,加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尤其是辅助用药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就加强我校各附属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药事管理工作机制

    各附属医院要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转变管理理念,把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作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创新完善“新常态”下医院管理的新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要将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药事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确定各级管理目标和质量指标,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指标、落实有时限,并实现持续改进,将合理用药环境氛围融入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自觉规范诊疗行为。

    二、加强辅助用药管理,制定辅助用药目录。

    按照药品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原则,对各附属医院临床各专业用药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依据各附属医院制定并上报的本单位辅助药品目录,结合近两年来“吉林大学医院运营信息监管平台”采集的每月各附属医院用药前20名目录和平台监测信息生成的“吉林大学附属临床药品使用情况年度报表(金额、数量排名)”数据,及临床使用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吉林大学附属医院辅助用药目录,对进入辅助用药目录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补充。各附属医院可在此目录基础上,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辅助用药监控范围。

    三、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提高合理用药管理水平

    各附属医院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完善并落实本单位药事管理制度。明确辅助用药分类使用原则,指导临床各专业合理用药,逐步降低辅助用药使用比例。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考核,把处方合格率作为检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建立处方点评与用药培训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药事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临床科室查房、会诊、病历讨论和用药点评,为医师临床用药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干预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四、定期开展监测评价,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各附属医院应当建立完善辅助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及相关预警信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过程控制,逐步实现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提升合理用药及管理水平,力争药占比总体降到30%。

    五、加强督导检查,巩固合理用药长效机制

    各附属医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辅助用药临床使用管理的指导和检查,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将辅助用药使用管理作为考核评估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医院评价和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对于合理用药工作开展不力及违反“九不准”和有关规定的临床科室和个人,要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跟踪复查。对于存在问题严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常年位居销售量前列的辅助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医院做出说明,对监控不作为、监控不力的医院,要督促整改,整改工作不力的,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对于情节严重的医院和负责人要进行问责。

    附件:吉林大学附属医院辅助用药目录

  附件:吉林大学附属医院辅助药品目录.rar

 

                                                  白求恩医学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