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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白求恩先进集体、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18        点击:

校医部字〔2016〕17号

各附属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决定》(国卫宣传发〔2016〕28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附属医院“改善服务,你我同行”行风创建活动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校发〔2015〕159号)工作安排,结合《关于开展联合举办推荐宣扬“白求恩式好医生”大型公益活动》(白研发字〔2016〕1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医疗行业作风建设,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医学部决定开展“白求恩先进集体、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白求恩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附属医院各科室、工作组、护理单元。

    2. 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医疗一线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医务人员。

    (二)表彰名额

    1. 白求恩先进集体: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各4个,口腔医院、附属吉林医院、附属车城医院各2个。

    2. 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各8人,口腔医院、附属吉林医院、附属车城医院各3人。

    二、评选条件

    (一)白求恩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推进改革中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作出突出贡献。   

    3.模范遵守医疗行业规范,行风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医德医风起到表率作用,科室内无医德考评不合格成员,无违反“九不准“情况发生。近五年内无医疗纠纷发生,目前无未解决医疗纠纷。

    4.科室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密切联系群众;职工整体素质高,战斗力强,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  

    5.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近5年内本科室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情况。

    (二)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医疗行为规范,医德考评结果优秀,严格执行“九不准”各项要求。

    2. 坚定理想信念。有崇高的人生信仰和职业追求,努力践行人道主义精神,立志为人民健康事业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3. 对患者极端热忱。坚持病患至上,热情周到服务;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患者和服务对象权益;坚持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自我要求严格,群众威信高,是本单位医德医风模范。

    4. 对技术精益求精。热爱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厚实;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刻苦专研,实际操作技术过硬,是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

    5. 对工作极端负责。工作兢兢业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务出色,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技术帮带和社会公益活动,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同行中名列前茅。

    三、评选办法

    1. 各附属医院根据通知要求,成立医院评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方案,开展评选工作,根据医学部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

    2.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自愿申报。经医院评选工作小组评议,报医院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医疗行风建设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3.医疗行风建设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拟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予以表彰。

    4.本次评选结果,作为推荐到白求恩精神研究会、中国医师协会“白求恩式好医生”候选人。

    四、奖励措施

    1. 学校“白求恩先进集体、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的评选结果可作为推荐各级行风建设、医德医风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优先条件。

    2. 学校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各附属医院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可按: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2000元/人,白求恩先进集体5000元/个)。

   五、时间安排

    1.11月9日-11月28日,各基层组织评选工作。

    2.11月28日-12月5日,各单位组织向医疗行风建设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上报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

    3.12月上旬,学校医疗行风建设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议,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白求恩先进集体、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名单,予以表彰。

    4.12月下旬,向白求恩精神研究会、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白求恩式好医生”人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安排落实。

    2.确保时间,材料翔实。申报材料内容要具体、准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简洁。推荐表、汇总表及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到xlgao@jlu.edu.cn,同版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5日前上报医疗行风建设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

                  

     附件: 1. 白求恩先进集体推荐表

            2. 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 白求恩先进集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 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白求恩先进集体推荐表.rar 

     附件2: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rar

     附件3:白求恩先进集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rar

     附件4: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rar

 

                                          白求恩医学部

                                          2016年11月9日